2014年10月4日 星期六

學運精神

文/顏若芳
 

                                                                                                                                        PHOTO 阿銘                       

 
今年3月18日在執政黨30秒黑箱下,青年們義憤激進的衝進立法院,抵抗這搖搖欲墜的國會民主,大聲喊出「程序正義,退回服貿」。年輕世代對這民主體制的失望,代議制度的扭曲感到憤怒,不惜挑戰憲政,衝撞法治,要求把權力還給人民,公民要實質監督立法決策。這幾次壯闊的反抗運動,展現了人民意志,對這不公義的威權政府抵抗它,挑戰它。

想當然爾,這威權政府馬上迫不及待批判、定罪,聲言這些暴民學生,違反憲政民主與法治精神?破壞國會民主和立法程序?然而社會運動的本質,就在人民受到壓迫或恐懼,進而對執政者表達訴求,如果一個有自覺的政府,願意傾聽民意,從善如流,便不會有人民上街反抗。但我們政府常是反其道而行,不改威權傲慢心態,最終人民會回到抗爭衝撞,要回自己的權力。

我們了解民主政治,在憲法的精神和制約下,人民把原本的「平等權力」交付給政府,政府亦在分權和相互制衡的結構中,以法治管理眾人,在付予憲法權力下保障人民自由。在這憲政民主的政府原理和人民權利關係中,同時保障人民在公民社會中所享有的「參政權利」,然而這「參政權利」同時制衡人民交付政府的「統治權力」。人民在擁有選舉和被選舉權的參政權利,經由選舉產生的代議士,藉其選舉付予的政治權力,即代表人民立法、監督等...政治權利,並與政府共同保護國家人民,管理社會公共事務。

民主政治在憲政民主經由代議民主,不過是一種典章化的過程原理,其本源就在於政府和人民的權力轉換、制約。然而這權力過程,本質最核心精神,就是「公平正義」,不能妥協的,亦是當代自由主義民主的核心精神。

在青年學生衝撞不公不義的體制同時,一位曾高舉自由主義學者的閣揆,言稱當時在家睡覺,可怕是他曾標榜的學說,做了官也一覺不醒了。

現今馬、江這般傲慢的上位們,每當人民上街抗爭,獨裁心態必定冠予,這些暴民百姓,是反社會反和諧,看這些人危害民主,破壞法治,然後政治算計抗爭底線,只求自己權位的茍延。

就在青年學生衝破立法院大門同時,就已向這麻痺的政府宣示,當憲政民主出現盲點,代議民主程序失靈,學生採取體制外激進的手段,奪回屬於人民的國會,要回本就屬於人民的權力。他們冒著違法的風險,爭脫憲政條文框架,落實真正主權在民的正義。並告訴這些上位們,民主政治的核心就是「主權在民」,法治國家是政府要守法,人民要守法,當政府不守法,民主政治人民無工具制衡時,便會採取激烈的手段抵抗,走到體制外抗爭,更激進就是革命!取回人民權力。

太陽花學運的年輕學生,在抗爭過程中,雖然牴觸議事的程序和法律問題,卻帶出更高的民主政治盲點,凸顯出公平權力的價值,回到公民政治的基本精神。如哲人康德所言:「大自然透過它的智慧,將安排人們藉著不和諧的方式,達到和諧的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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