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6日 星期三

歧視弱勢團體 「有聲」選舉公報「嘸聲」 顏若芳、簡余晏陪同視障團體召開記者會 質疑市選委會剝奪6200位視障朋友的投票權!


 




「有聲」選舉公報「嘸聲」!中山大同議員候選人顏若芳、簡余晏今(25日)陪同台北市職業按摩工會理事黃晨孝、雙連關懷視障基金會常務董事楊錦鐘召開記者會,質疑台北市選委會為便宜行事,歧視6000多位視障朋友!顏若芳表示,台北市選舉委員會所提供的「台北市第6屆市長及第12屆議員選舉」有聲選舉公報DVD,竟要視障朋友自行操作電腦「看」選單點選才能聽到各候選人的簡介及政見,與過去可以直接將有聲公報CD放置音響就可以聽到完全不一樣,讓視障朋友大喊「聽不到」!顏若芳強調,並不是所有視障朋友的有能力使用電腦,視障朋友就是因為看不到,才需要藉由有聲選舉公報協助了解各候選人的資料。簡余晏表示,台北市選委會違反「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7條及選罷法施行細則第28條規定」之嫌疑,並要求立刻提供配套措施,不能剝奪視障朋友們的投票權利!

台北市選委會副總幹事黃細銘表示,過去每位視障朋友選舉期間會一次收到六個選區加上市長共七片CD,但因為今年是九合一選舉,台北市的候選人太多,市選委會認為CD容量太小,所以改採DVD形式作發放,若有視障朋友有CD的需求,才會另外再印製。雙連關懷視障基金會常務董事楊錦鐘表示,台北市選委會根本沒有體恤視障朋友的困難,有聲公報竟然還得用電腦操作,第一步驟必須點選你所屬選區的選項進去後,第二步驟才能聽到該選區候選人的資料,又或者要再特地用DVD播放器才能聽取。顏若芳表示,依據「一百零三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公報編印作業要點」第三點清楚表示,為服務視障民眾,有聲選舉公報部分,由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依紙本公報錄製影音光碟或錄音帶(含國語、臺語、客家語),透過轄區內視障團體、鄉(鎮、市、區)公所、村(里)行政組織等多種管道,提供視障選舉人使用。顏若芳強調,製作有聲選舉公報的用意就是為了讓視障朋友聽得到各候選人的簡介、政見,但台北市選委會今年卻花了30多萬元做「嘸聲」的選舉公報!

台北市職業按摩工會理事黃晨孝強調,視障朋友就是靠「聲音」接收訊息,並非所有視障朋友都會使用電腦,又或者有經濟能力適應潮流買DVD式的播放裝置,視障朋友還是必須以一般CD印製的有聲選舉公報播放最讓視障朋友方便了解候選人的資料。簡余晏強調,台北市選委會所提供的選舉公報編印作業嚴重違反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7條,選舉委員會應彙集下列資料及選舉投票等有關規定,編印選舉公報,並得錄製有聲選舉公報,及選罷法施行細則第28條規定,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五項所定之通知,由主辦選舉委員會為之。選舉公報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編印。有聲選舉公報,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由中央選舉委員會錄製,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複製分發;區域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議員、縣(市)長選舉,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錄製及複製分發。選舉公報各候選人及政黨之號次,依選舉委員會公告候選人名單及政黨候選人名單上之號次。

依據台北市社會局統計,台北市視覺障礙人數截至2014年10月底共有6221人,依視障人數多寡分別是,第一名中山區541人,第二名文山區、大安區皆為485人,第三名萬華區448人。顏若芳表示,選委會剝奪了台北市近5000位視障者的投票權利,明顯違反憲法第17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顏若芳要求,台北市選委會應立即提出補救措施,不要剝奪視障朋友的權利!